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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管理制度

作者: 梦屿孤独相伴i来源: 网络文章 时间: 2022-02-14

病历管理系统(型号10)

病历管理系统(I):

(I)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所有病历应恢复到病历室。复印病案的相关资料必须在病案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部门及时处理。

(2)患者的住院病历由所在病房统一集中保管,该病房在收到检测结果(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纳入住院病历,住院患者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及其他检查结果。退回病案室的病案结果检查表,由病案室给予补助。

(3) 因医疗活动需要将住院病历带出病房时,病房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移时,不得将病历转移给病人本人或其家属。病人转移时,病房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医疗记录不得出借。

(4) 病房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管理病历,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劫、盗窃病历。除参与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名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患者或ir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以非法手段(如盗窃、抢劫等)取得的病历视为无效。

(五)医疗、科研、教学,医院医务人员必须持签字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备查,看完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果必须借出,必须办理借出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逾期未归还的,按违规行为处罚。

(6)我院医务人员严禁帮助患者违反规章制度复制或复制病历相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不良后果自负。

(七)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病历盖章:

病历原件的盖章人-医生和患者都在场-双方签字盖章(副本保留在病历室)。

病案管理制度(二):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案质量管理机构,完善医院“四级”病案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案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团队由科室主任、病案成员(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和科室护士长组成。负责科室或病房病历的质量检查。

2. 二级质控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每月对门诊病案、手术病案、归档病案进行抽查评估,将病案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客观评估数据进行量化管理。

3. 三级质控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生组成,负责归档病案的检查。

4. 四级质量管理机构由业务总裁或副总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医疗、护理、技术人员和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至少每季度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一次评估。

(二)贯彻落实卫生部《病案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和《医疗文件规范与管理》的要求,注重对新上岗人员相关病案书写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新调任医生和进修医生。

(3).加强手术病历和归档病历的管理和质量监控。

1.病历(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中的首诊记录、术前谈话、术前总结、手术记录和术后记录,特殊检查、麻醉前讲座、输血前讲座、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应由医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核签字。手术记录应由操作员或第一助手书写。如果第一助理医师是进修医师,则应由医院医师审核并签字。

2. 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检查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个疗程记录并处理医嘱。急诊病人应在5分钟内检查和处理病人。原则上,住院病历和首个疗程记录应在2小时内完成。如抢救未及时完成,相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记录并做好记录。

3. 新入院患者应在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的查房记录,一般患者应每周有两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查房记录并注明。

4. 危重病人的病程应至少每天记录一次。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应随时记录,记录时间以分钟为单位。对于重病患者,应至少每2天记录一次病程。病情稳定的患者应至少每3天记录一次。对于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应至少每5天记录一次病程。

5. 各种检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不得丢失。如果以其他医院的医疗文件作为诊断和治疗的依据,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相关数据,并将治疗文件附在医院的病历中。如果需要将其他医院的影像学数据或病理学数据作为诊断或治疗的依据,应邀请医院相关科室医生进行会诊,撰写书面会诊意见,并保存在医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5)加强病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和被盗。复印病案时,医务人员应陪同或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建立评估和记录的通报制度和奖惩机制按照《省级病案质量管理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对部门和个人病案书写质量进行处罚。

病案管理制度(三):

i.日常管理

(i)负责全院病案的集中管理。

(II)所有出院病历应在出院后24小时内(死亡病历后一周内)从病历室收回。

(3) 负责出院病人病历的整理、核对、登记、标引、编目、装订、保管,在病房交接病历时,将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交接日期一一登记,并在各交接登记处由双方签字。

(4)计算机团队和病历管理员应每月执行病历移交程序,认真录入和核对病历,制作表格并打印账目。

II.病历的储存和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和个人查阅病历的供应和恢复。

2. 负责处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医务部批准的外转接收。

3. 配合统计人员整理分析相关统计数据。

4. 检查病案书写质量,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持续改进。

5. 做好病案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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