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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作者: 林芷柒来源: 网络文章 时间: 2022-02-26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0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一):

20XX年,所有学校应继续把安全和综合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上级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综合管理岗位职责,具体为:

i.安全工作方面:

1。完善安全组织。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正常,发挥作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学、学期末、每月一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问题,制定和修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项等

2。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一岗两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教师包括主管领导、班主任、值班教师和学科教师,他们直接或具体负责安全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课堂教师是课堂上和指定工作期间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制定校长岗位责任制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并在各级签订相应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总裁和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与学校年终考核验收同时进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 完善安全体系。学校应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要求,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学校应针对所有涉及安全问题的工作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相关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工作职责调查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等,《师生安全行为规范》、《应急预案》、《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4。有效的安全教育和演练。加强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学校通过安全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自救、互救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应定期、有针对性、有效。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日常管理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明确课时,落实教师和教材。学校应明确要求和安排校长、学科教师、法制副校长利用招生、期末、安全教育活动月(每年6月为我县安全教育活动月),安全教育活动周(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我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活动日(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为我国安全教育活动日),通过德育课、班会、集会、课堂教学等渠道,充分利用学校编写的《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读本》、《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自救自保手册》、《紫金县中小学生安全手册》等安全教育教材,《小学生安全日常行为守则》、《安全教育读物》、《明天关爱电影》,通过安全教育班、学校广播、开设安全宣传栏、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观看VCD、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内外发布安全手册、法律教育课、举办展览、专题讲座、悬挂和张贴安全宣传口号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此外,学校应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发信等渠道,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工作。

5. 专注于工作。为了提高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应注重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当地学校、季节和学生年龄的特点。结合我镇具体实际,重点抓好探访溺水、防雷、预防交通事故、预防感染、教师体罚学生伤害事故、地质灾害事故、日常活动中学生伤害事故等8项工作,以及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事故。

6. 有效消除隐患。学校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使学校安全工作安全防范。因此,有必要建立安全隐患调查整改制度。学校应高度重视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和《南岭市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引》,定期(每学期开学前后、节假日后、灾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按要求)组织重大安全检查镇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建立台帐,对每一个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分析、汇总,制定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的计划。重大安全隐患和学校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7. 严格的日常安全管理。学校应高度重视日常安全管理,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和超前,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根据《南岭镇小学安全责任风险防范与管理指引》以及对教师和工人(包括保安)日常行为明确提出的16项具体要求,确保日常管理到位,避免因缺乏对教师和学生行为的监督而导致安全事故。

II。综合治理方面:

1。开拓进取,开展安全创建活动。学校应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谐学校创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由中央综合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和公安部发布的全国范围内的学校。认真落实镇综治办部署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治安等灾害事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2. 加强普法教育和综合管理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综合管理意识。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广大教职员工能够全身心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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